简朴房技术术语词典
12 个建筑及消防术语完整解释
评估报告和改造报价单上常见「FD30」「FRR-60」「方案B通风」等术语,业主往往看不懂具体要求什么。本文聚焦《简朴房条例》Cap. 658 附表1中的 12 个建筑及消防技术名词,逐一解释条文依据与实务意义,与另一篇涵盖 22 个法规及身份类术语的简朴房术语词典互补。
12 个建筑及消防术语一览
| 术语 | 数字要求 | 条例依据 |
|---|---|---|
| FD30 防火门 | 30 分钟耐火 | 附表1第3条 |
| FRR-60 间隔墙 | 60 分钟耐火 | 附表1第3条 |
| 独立火警探测器 | 每12个月检查一次 | 附表1第3条 |
| 灭火器(公用部分) | 每12个月检查一次 | 附表1第3条 |
| FS251 消防装置图则申请 | 消防处审批 | 实务守则 |
| 方案A/方案B通风 | 自然 vs 机械通风 | 附表1第7条 |
| 可开启窗及玻璃面积 | ≥ 0.1 平方米 | 附表1第7条 |
| 围封及防水处理(厕所) | 围封 + 防水 | 附表1第5条 |
| 厕所三件套 | 水厕+盥洗盆+浴缸/花洒 | 附表1第5(2)条 |
| 厕所外供水点及洗涤盆 | 须经防水处理 | 附表1第6条 |
| 恰当承载力/荷载 | 不得超出承载力 | 附表1第4条 |
| 专用水表及电表 | 水务署/中电港灯专供 | 附表1第8条 |
资料来源:《简朴房条例》(香港法例第 658 章)附表1,2026 年 3 月 1 日版本
1. 防火术语:门、墙、探测器、灭火器
附表1第3条要求分间单位在火警时能阻止火势蔓延、有足够逃生途径。以下4个术语是评估报告中最常出现的防火规格用语。
FD30 防火门
FD30 Fire Door · 30 分钟条文依据(附表1第3条):条例要求分间单位的设计及分间方式,须能阻止火势在楼宇单位内蔓延并向外蔓延。实务上,这意味着每间分间单位通往公用走廊的门须达 FD30(30 分钟耐火)标准,并配备自动关门装置。
业主须知:木门、玻璃门、轻钢板门通常不合规,须更换为认可 FD30 钢制防火门。门被楔住常开,即使门本身合规,视察时仍属不合格。市场费用约 HKD 3,000–8,000/扇。
FRR-60 防火间隔墙
Fire Resistance Rating · 60 分钟条文依据(附表1第3条):单位之间的间隔墙须有足够抵御火势及烟的能力。实务上,分间单位之间的间隔墙一般须达 FRR-60(60 分钟耐火)标准,防止火势从一间分间单位蔓延至相邻单位。
业主须知:木板或铝合金间隔墙一般未达 FRR-60 标准,是常见退件原因。天花夹层或墙顶/墙底缝隙未封,亦会令整幅墙的耐火效力失效,须以防火材料填封。
独立火警探测器
Independent Fire Detector条文依据(附表1第3条):每间分间单位,以及主楼宇单位的公用部分,须各自设有足够的独立火警探测器,并每12个月至少检查一次。单位内与公用部分的探测器分开计算,不可共用一个。
业主须知:这是一次性安装以外的持续责任——认证有效期60个月内,须每年安排检查并保留纪录,供房屋局跟进视察时提交。
灭火器(公用部分)
Fire Extinguisher · Common Parts条文依据(附表1第3条):主楼宇单位的公用部分须设有足够的灭火器,并每12个月至少检查一次。条例并无强制要求每间分间单位内部另设灭火器。
业主须知:灭火器须放置于公用走廊,通常与火警探测器由同一间消防承办商一并安排年检,实务上较低成本。
FS251 消防装置图则申请
FS251 Fire Service Installation Plan实务依据:FS251 是消防处要求就消防装置及设备图则提出申请的表格编号,用于申报防火门、火警探测系统等消防装置的安装方案,属改造工程流程的一环,非《简朴房条例》本身条文。
业主须知:涉及较大规模消防装置改动(例如加装火警警报系统)时,承办商或指明专业人士可能需要先向消防处提交 FS251 图则申请,业主应在制定改造时间表时预留审批时间。
2. 通风术语:方案A vs 方案B
附表1第7条设有两套并列方案,业主须理解两者的具体技术门槛才能判断单位属于哪一类。
方案A/方案B 通风
Option A(自然)/Option B(机械)条文依据(附表1第7条):房间(含厨房,不含厕所)须符合方案A(自然通风)——符合《建筑物(规划)规例》第30、31、32及33条;或方案B(机械通风)——设有可开启窗(见下)、人工照明及达每小时换气至少5次(5 ACH)的机械通风设施。厕所则对应方案A第36条或方案B(人工照明+5 ACH,不强制开窗)。
业主须知:两套方案二选一即可,不必同时满足。开窗面积不足、又未安装合规机械通风系统,即方案A、B同时不达标,是最常见的通风退件原因。
可开启窗及玻璃表面面积
Openable Window · ≥ 0.1 m²条文依据(附表1第7条):选用方案B时,房间须设有至少1扇能够开启的窗,玻璃表面面积至少达 0.1平方米,并提供足够途径通往室外。
业主须知:这是方案B(机械通风)的附加要求,即使已装机械通风系统,房间仍须有最低限度的开窗——完全密封无窗的房间,即使装了风机亦不合规。厕所则不强制开窗。
3. 厕所及水电术语:附表1第5、6、8条
厕所是改造费用影响最大的一项,以下5个术语厘清具体设施要求及水电独立计量的技术定义。
围封及防水处理(厕所)
Enclosed & Waterproofed条文依据(附表1第5(1)条):分间单位内须有围封和经防水处理的厕所,供其占用人专用。
业主须知:「围封」指厕所须以实墙或间隔完全分隔,非帘布或半高间隔;「经防水处理」指地台及墙身须有防水层,非单纯铺砖。与其他分间单位共用厕所的旧式劏房,必须改造成每间专用。
厕所三件套
水厕 + 盥洗盆 + 浴缸/淋浴花洒条文依据(附表1第5(2)条):厕所须设有(a) 水厕、(b) 盥洗盆及(c) 浴缸或淋浴花洒,三项缺一不可。
业主须知:常见误解是「厕所已独立」即合规——但若只有水厕及盥洗盆、缺少浴缸或淋浴花洒,仍不符合附表1第5(2)(c)条,须加装淋浴设施才能通过。
厕所外供水点及洗涤盆
Water Point & Sink Outside Toilet条文依据(附表1第6条):分间单位的厕所外面,须提供供水点及洗涤盆(一般供煮食或清洁用),附近地方亦须经防水处理。
业主须知:此项与厕所三件套是两个独立要求——厕所内的水厕、盥洗盆属第5条,厕所外的洗涤盆属第6条。单位若没有独立厨房,这个外部供水点通常兼作煮食用水源。
恰当承载力/荷载
Proper Load-Bearing Capacity条文依据(附表1第4条):分间单位及其主楼宇单位,不得支承超出各自恰当承载力的荷载。
业主须知:这项标准通常适用于加建夹层、天台构筑物或改动结构的分间单位——指明专业人士须评估间隔墙、阁楼地台等新增构件是否超出楼宇原有结构的设计荷载,必要时须由结构工程师(RSE)另作结构评估。
专用水表及电表
Dedicated Water & Electricity Meter条文依据(附表1第8条):分间单位须设有 (a) 由水务署专为该单位提供的水表;及 (b) 由香港电灯或中华电力专为该单位提供的电表。
业主须知:关键是「专为该分间单位提供」——电工在总电表后加装的内部分表并不合规,必须是水务署/电力公司直接为该单位开的独立户口表。整层共用一个总表、按比例分摊的做法同样不合规。
常见问题
FD30 和 FRR-60 有什么分别?
FD30是防火门的耐火等级,指单位通往公用走廊的门须维持至少30分钟防火及防烟能力。FRR-60是防火间隔墙的耐火等级(Fire Resistance Rating),指分间单位之间的间隔墙须维持至少60分钟耐火能力,防止火势由一间单位蔓延至相邻单位。两者是不同构件的不同耐火时效要求,均源自附表1第3条的消防安全规定。
方案A和方案B通风可以混用吗?
可以按房间分开选用,但每个房间须整体符合其中一套方案,不能一部分符合方案A、一部分符合方案B。例如房间开窗面积已达《建筑物(规划)规例》第30至33条的自然通风要求(方案A),便毋须额外安装机械通风;但若开窗不足,须完整符合方案B的三项要求(可开启窗≥0.1m²、人工照明、5 ACH机械通风),缺一不可。
厕所已经独立,为什么还是不合规?
最常见原因是缺少浴缸或淋浴花洒。附表1第5(2)条明确要求厕所内须同时具备水厕、盥洗盆及浴缸或淋浴花洒三项设施,缺一不可。部分旧式独立厕所只有水厕及盥洗盆而没有淋浴设施,即使已「围封防水」,仍不符合三件套要求,须加装淋浴花洒才能通过视察。
电工加装的分表算不算「独立电表」?
不算。附表1第8条要求电表须由香港电灯或中华电力「专为该分间单位提供」,即必须是电力公司直接开立的独立户口表,并非电工在住宅总电表后加装的内部分表。水表同理,须由水务署专为该单位提供。业主须直接向电力公司及水务署申请,而非委托电工自行加装即可。
FS251 是什么?每次改造都需要申请吗?
FS251 是消防处要求就消防装置及设备图则提出申请的表格编号,主要用于申报较大规模的消防装置改动(例如加装或更改火警警报系统)。并非每次小型防火门更换都需要单独申请,但涉及系统性消防装置改动时,承办商或指明专业人士通常会建议先确认是否需要提交 FS251,业主应在改造时间表中预留审批缓冲时间。